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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920075023 何先生
出口货运险出险索赔指引(发货人使用)
一、拨打联系国外代理人报案;
二、要求海外客户在卸货之日起7天内向目的地货运代理及船方或航空公司、卸货港(承运人)发出书面索赔函,声明货物损失情况,并取得对方的回应(正式的事故确认函或盖章回传);
三、被盗案件或内陆运输过程中机动车辆失事且金额超过USD 3000的,务必报告当地警方,且取得相关警方证明;
四、收集资料进行索赔:
1、保单正本原件 (保单上有ORIGINAL字样。保单被保险人为发货人的,请被保险人在保单背后盖章。电子保单以合法索赔人提出的第一次索赔有效。 )
2、提单或运单原件(重要!如实在无法提供原件则要求复印件加盖承运人章,或提供相关辅助证明,如运输合同,运费支付凭证等)
3、报关单
4、商业发票原件盖章,装箱单原件盖章,买卖合同复印件
5、事故照片(应能看出明显货损货差、外包装破损等,如货物整件丢失则无需提供)
6、第三方事故证明原件。由目的港承运人或代理提供,证明事故损失原因及损失情况,尽可能明确外包装有无破损或被盗痕迹。如:机场事故签证、货损货差证明、海关证明、不清洁提单、不清洁签收单等。(重要!如无法提供则无法赔付)
7、索赔函(如上述第二点所述)及承运人的回应、赔偿函(回应可是email或传真等)。
8、关于赔付问题:发货人在指定地点交货后,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,收货人自动获得保险利益,因此原则上赔款只能支付给具有保险利益的被保险人,即收货人。如赔付到国外或香港、澳门、台湾银行账户,请提供收货人开户行名称、银行详细地址,开户名,帐号,并由收货人出具权益转让书(Subrogation Form)。
索赔资料填写指引:①赔款收据:只需填写户名、开户行、帐号、联系人、电话,另在签章处盖被保险人公章(一式三联);如收款人为个人时,需签名、按手印(一式三联)、写上身份证号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②出险索赔通知书、权益转让书:需填写空白项并签名盖公章,写日期。
注意:所提供帐号币种必须与保单上保险金额币种相符,否则无法赔付。